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函
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承辦人:王姿文
電話:(07)8210171#2712
電子信箱:rachel.wang@wda.gov.tw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分署綜字第108021031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108112100005_0210314A00_ATTCH1.pdf)
主旨:本分署辦理「109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提案受理期間
自108年12月1日起至109年2月7日止(郵戳為憑),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8年11月18日發訓字第1082504173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於受理期間內提報訓練計畫,以「校」為單位函文
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公文。
(二)申請計畫彙總表。
(三)申請計畫書含職場體驗同意書影本(1式4份)。
(四)申請計畫書電子檔1份。
(五)職場體驗單位經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相關證明文件。
三、另於108年12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提案者請送至本計畫108年度專案
辦公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聯絡電話:
07-3387778分機5113-5114、地址:80249高雄市苓雅區苓南路2號14樓);
109年度送件地點將另行通知。
四、隨函檢附旨揭計畫規定1份。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相關計畫連結:https://ttms.etraining.gov.tw/eYVTR/Main/Inde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