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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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林幸怡
電話:(02)7736-5914
電子信箱:prettylin@mail.moe.gov.tw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二)字第113004094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內政部函、要點
主旨:函轉內政部訂定「一百十三年至一百十五年內政部辦理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補(捐)助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內政部113年4月16日台內國字第1130803491號函辦理。
二、 本案請貴校踴躍申請,如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內政部承辦窗口查詢(電話:02-8771-2541,承辦人員吳宜君)。
正本: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