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校學生
發文日期:中華名國109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109)高醫教通字第181號
主 旨︰檢附本校更新之「兒童發展與早期療育學程」課程規畫表,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 明︰
一、物理治療學系開設之「兒童發展與早期療育學程」原規劃需修畢核心課程6學分,其中「發展遲緩兒童醫療評估及實務」課程本學期因故刪除,故調整本學程修課規定。
二、承上,本學程核心課程修畢學分數由6學分調降為4學分,選修課程修畢學分則增加2學分,並調整修讀規定如下:
(一) 結業學分為20學分者(適用106、107學年度學程課程規劃者):核心課程修畢學分為4學分,選修課程修畢學分為16學分。
(二) 結業學分為16學分者(適用108、109學年度學程課程規劃者):核心課程修畢學分為4學分,選修課程修畢學分為12學分。
三、已修畢「發展遲緩兒童醫療評估及實務」課程者,將從寬認定為選修課程學分數。
四、本學程106至109學年度調整後之課程規劃表,詳請參閱附件。
教務處